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统字〔2005〕158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省级以下各级调查队组建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6〕89号),设立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南京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副厅级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主要工作职责,南京调查队设11个职能处(室),具体是:
(一)办公室(财务管理处)
(二)执法监督处(纪律检查室)
(三)综合处
(四)农业农村调查处
(五)住户调查处
(六)劳动力调查处
(七)生产价格调查处
(八)消费价格调查处
(九)专项调查处
(十)企业调查处
(十一)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其办事机构为党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