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家统计局宁吉喆局长在12月8日的署名文章中,对统计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了重要部署。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弘扬法治精神,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深化统计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计监督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完善统计体制的重大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统计监督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监督提升至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新高度,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作出了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部署,统计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新发展。作为统计的三大职能之一,统计监督具有法定属性,它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根本保障,更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南京调查队要进一步提高对强化统计监督的认识,坚决维护统计法权威,把统计法治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二、抓好普法教育,树立依法统计理念
统计普法是提高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监督宣传是统计部门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南京调查队针对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执法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不同群体“因材施教”,抓好统计普法教育。一是强化全队干部普法教育。持续加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的全员全覆盖学习,认真组织《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领悟,不断提升全队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普法教育。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系统的统计执法实务培训,着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统计调查专业制度、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现场执法流程等,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统计调查对象普法教育。根据“谁主管谁普法”“逢训必宣法”原则,坚持做好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并结合法治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知法、遵法、守法意识。此外,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形式和新载体,制作统计法治微视频,在微信平台发布统计法治知识,不断宣传和强化依法统计理念。
三、加强执法检查,优化统计调查环境
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近年来,南京调查队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结合重点检查和执法监督检查“回头看”,统筹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引导鼓励业务骨干、年轻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目前,南京调查队近三分之一的在编人员持有统计执法证,形成了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拓展执法检查领域,积极探索对非涉企专业的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融入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同时,积极开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江苏调查总队《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参与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筑牢对统计失信行为惩戒和制约的堤坝,全力锻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统计监督,筑牢法治监督防线
2019年以来,南京调查队修订完善了《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责任制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全方位防惩责任体系,积极推动落实,认真履行党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监督责任、处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专业统计人员的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建立完善了法治工作联系机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执法监督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统计法治工作格局。认真落实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保证举报受理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坚决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要求,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南京调查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突出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以统计监督职能的“四个转变”为指引,持续增强统计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筑牢统计法治监督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