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军: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为南京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为南京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丁军


2024年9月13日,《统计法》迎来了时隔十五年之后的第三次修改,围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新增加3条、修改21条。新修改《统计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以下简称南京队)作为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的派出统计机构,将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引领作用,为南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注重深学细悟,做统计法律法规的持续学习者

守法必先尊法,用法必先学法。南京队着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建立法治学习“全链条”,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统计法》作为全队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开展《统计法》专题学习。坚持学习《统计法》与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一体推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统计法治微培训,利用年报会议、统计执法培训等各种时机进行统计法治宣教,在内网开辟“统计法治-学习交流”栏目,每月上传月度法治学习材料供全队干部学习探讨。

二、注重分门别类,做统计法律法规的积极宣传者

南京队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着力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治素养,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南京队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旨在抓住“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主要负责人多次走进南京市委党校,为各类市管干部培训班、进修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监督意见》、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宣讲。通过宣讲,提升党校学员统计法治意识,为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着力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根据不同调查对象打造“分类课堂”、提升统计普法宣传质效。针对新增样本企业打造“入门课堂”,讲好统计法律第一课;针对执法对象打造“专题课堂”,讲好统计违法警示课;针对调查对象打造“日常课堂”,讲好统计法治基础课。在宣传手段方面,南京队坚持线上线下同频共振,不仅利用线下活动、培训等时机开展统计法治宣讲,还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同步开展宣传。通过不同的宣传方式,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感染力。

三、注重数据质量,做统计法律法规的忠实践行者

调查队组织实施的调查项目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是民生调查的主力军。南京队全体干部将通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坚决以统计法律法规为遵循,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认真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障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围绕各环节各节点,完善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坚持健全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全流程、各环节统计数据质量监管,着力夯实统计调查基层基础,严格规范开展统计调查,加大数据检查核查力度,加强统计业务与执法监督、纪检监督等的贯通协同,坚决杜绝一切干预干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农业调查处制定《农业调查资料及台账管理手册》等规范标准,推动工作台账进行标准化更新。住户调查处制定《南京市住户调查实施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落实数据质量核查管理闭环。劳动力调查处加大对区级审核的跟踪力度,在程序审核和季度联审的基础上,对各区实行分类管理,扩大回访覆盖范围。生产价格调查处细化工价审核标准,分区对全部样本企业原始凭证进行核查;提高房价指数的科学性和专业性,通过搭建数据处理平台、编写审核流程图等方式提高数据处理能力。消费价格调查处通过深入开展CPI跟采陪访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市场督导,加强对采价点、规格品和辅调员的管理。企业调查处将审核关卡前移,强化报表期内边催边审,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与企业核实修正,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四、注重执法效果,做统计法律法规的坚定捍卫者

加强统计执法。持续整合内部管理自查、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将“三检查”作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嵌入式监督的重要举措,着力构建“一体两翼”数据质量和统计执法检查体系。按照统一领导、执法牵头、专业配合的原则,统筹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执法力量,协同联动、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开展全方位的执法和数据质量检查。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引手册》作为统计执法检查教材,拓展执法检查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力求达到标准统一、严格规范的执法效果。今年以来,为巩固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成效,南京队举办了三期南京地区调查队统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讲授统计执法检查实务、统计专业知识、财会知识等内容,有力提升了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能力和水平。

强化统计监督。在系统内率先探索嵌入式监督新模式。一方面,不断强化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嵌入式监督。执法监督部门跟随农业、住户、劳动力、消费价格、生产价格、采购经理、专项调查等专业到基层一线,参与测产、访户、采价、调研等源头数据采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制定南京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江苏调查总队统计执法监督与统计调查工作贯通协同办法(试行)>的实施办法》等。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工作联席会议,执法监督部门与各专业处室就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与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相关的数据异常等情况开展交流研判,做到对统计数据质量心中有数。

41年栉风沐雨,《统计法》自诞生以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在探索中持续完善。站在新起点上,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根本,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事业将阔步向前。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将始终践行“为民调查、崇法唯实”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为南京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